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通知通告\正文

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检查工作的通知

济农机字[2007]83号
有关县市区农机局:

根据鲁农机计字〔2007〕35号《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和市农机局“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次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06和2007年两年省、市级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情况、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是2007年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情况。1、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基本情况,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2、项目信息档案资料的管理情况。项目实施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包括批复文件、实施方案、宣传资料、音频视频资料、补贴合同、报名情况明细表、汇总表等整理归档情况,同时做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基本信息管理系统”上报前的各项准备,在对机具核实的基础上,做好机具编号、建档等工作。

(二)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1、上级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贯彻落实,是否建立了收益对象公示制、项目管理监督制、成效考核制、档案管理制、资金集中支付制等相关制度;2、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是否严格按制度要求执行,资金使用是否规范、透明,是否存在资金被滞留、挤占、挪用等问题,是否存在虚列支出的现象;3、纪律执行情况。“八不准”、“四严禁”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是否执行到位,是否存在向农民收取额外费用、向企业收取好处费、暗箱操作等问题;是否存在虚报冒领补贴资金、转手倒卖补贴机具等违法违规行为;4、机具管理情况。补贴机具是否进行了编号、喷漆标识、挂牌、建档等工作。

(三)资金使用效益情况。1、项目是否根据实施方案、计划按时、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实施完毕是否经过自查和总结验收;2、资金效益的发挥情况。已实施项目是否达到了项目设置的预期目的,是否充分发挥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作用和效益。

三、检查方式

这次检查,先由项目单位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市农机局进行抽查。

四、检查时间

各县市区接通知后立即组织自查,并于11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及工作总结报市局计财科。市局将于11月底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

 

主题词:购机补贴 检查 通知

济宁市农机局办公室2007年11月2日印发

山东省济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网管:jnsnjjbgs@163.com 联系电话:86-0537-2312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