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农业部、省农机办大力发展保护性耕作的意见和市玉米机收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现场会议精神,确保今年全市计划任务的完成,根据省农机办《关于做好秋季保护性耕作督导考评工作的通知》(鲁农机科字[2007]24号)要求,现就我市保护性耕作督导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在 “三秋”关键时刻,各级农机部门要紧紧围绕保护性耕作这一中心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开展督导检查。通过督导检查,进一步促进当地保护性耕作的发展。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全面了解保护性耕作的开展情况。主要是考察:玉米机收、小麦免耕播种面积、机具使用和技术服务等情况;分析推广中遇到的问题,总结好的典型和做法。
(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对照市农机局“关于抓好2007年保护性耕作机械化推广任务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2007年计划任务指标,检查各地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三)省农机办项目实施情况。对山东省保护性耕作项目县(市),要根据省农机办《关于下达2007年度山东省保护性耕作项目任务的通知》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重点督导,以确保完成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对已停止投入的省级项目县,要重点督导保护性耕作示范成果巩固和长效推广机制建立的情况。
(四)工作总结情况。要严格按照农业部《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规范(试行)》和《保护性耕作项目检查考评办法(试行)》的要求,开展考评和总结工作。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先进行自评,写出总结报告。由市农机局对各县市区进行考评,并写出总结报告。
二、强化督导检查措施
各级农机部门要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业务骨干,采取分片包干、分组承包等多种形式,进村入户到地头,督促和协助当地开展保护性耕作的技术应用。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认真组织农机推广、作物栽培、植保、土肥等方面专家,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示范培训,进行技术指导,为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提供技术支撑。市农机局将配合省办工作组与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一起分赴各地,进行督导检查和指导保护性耕作的开展。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统计表和总结。2007年度保护性耕作执行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请各市认真组织填写,并加盖公章。统计表分两次报送。其中统计表(二)于10月25日前报送;各市保护性耕作总结和统计表(一)、(三)于10月29日前报送。统计表和工作总结分别以书面和电子版(Word格式)两种形式报送市农机局科教科。统计表格在山东农机化网或济宁农机化网下载。
(二)影像资料。为加大保护性耕作宣传推广力度,及时报道各地先进典型,省农机办拟编录保护性耕作宣传录像片。请山东省保护性耕作项目县和有条件的市、县农机局,邀请当地电视台录制(录像编辑后能达到电视台播放效果)玉米机收、秸秆还田、免耕播种、深松、麦苗长势、宣传培训、现场会、领导视察等镜头。录像镜头母带请于11月20日前送市农机局科教科。
联系人:王元之
联系电话:2325048
E-mail: jnsnjwyz@126.com
附件: 2007年度保护性耕作执行情况统计表 
填表说明:
1.此表由各市农机主管部门分别填报。电子版统计表可到“山东农机化”网站下载。
2.保护性耕作面积是指小麦玉米两季作物全部免耕播种的耕地面积。
3.免耕播种面积是指小麦、玉米两种作物免耕播种作业面积之和。
4.机械化秸秆还田作业面积是指小麦、玉米两种作物秸秆机械还田作业面积之和。
5.机械深耕面积是指小麦、玉米两种作物播种前,深耕25cm以上的作业面积之和。
6.旋播机作业面积是指用旋耕播种机一次进地完成旋耕和播种作业的面积。
7.资金投入累计资金指项目实施以来的累计投入资金。中央资金投入只计算项目资金投入,不计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等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包括省、市、县项目资金和省、市、县农机购置补贴等项资金。
8.玉米免耕播种机主要是指小型拖拉机牵引的玉米直播机、人畜力套种楼等
9.其它保护性耕作机具包括:小麦、玉米联合收获机,玉米秸秆还田机,深松机等。
10.常规播种机械是指(大、中)拖拉机、植保机械、排灌机械等。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科教 保护性耕作督导考评 通知
抄报:省农机办
济宁市农机局办公室2007年10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