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市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机化信息和宣传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把加强信息宣传工作作为推进农机化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信息宣传是农机化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发展农机化方针政策的有效途径,是推进新时期农机化发展的重要手段。做好新时期农机化信息和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和发展氛围,对于促进领导科学决策,提升农机部门地位和形象,实现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农机部门一定要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从提高农机部门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的角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机化信息和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信息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农机化重点工作一起研究、一起布置、同步考核、同步推进。要切实加强对信息宣传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主管科室牵头抓,有关单位配合抓,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大宣传格局。各级农机部门的负责同志要经常听取信息宣传工作主管部门的汇报,及时帮助解决信息宣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参加会议、阅读文件、调研采访和信息网络建设等方面,为信息宣传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各县市区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情况,作为全市农机化综合评比的重要依据。
二、理清思路,明确信息宣传工作的任务和重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信息宣传工作全局,按照“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服务新农村”的战略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农民的服务宗旨,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注重农机化信息网络建设和应用,强化农机化政务信息,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农机化新闻宣传,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为推动全市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全市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要突出五项重点:一是大力宣传农业机械化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二是广泛宣传促进农机化发展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三是积极宣传农机化重点工作特别是推进玉米收获和保护性耕作机械化方面取得的成效;四是普及宣传重大农机化新技术;五是及时反映农机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三、强化措施,推动全市农机化信息和宣传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加大资金投入,落实信息宣传资金保障措施。各级农机部门要从建立信息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入手,多渠道增加农机化信息宣传资金投入,努力为信息宣传工作提供充足的经费和必要的设备,为进一步开展新形势下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为促进全市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的开展,市局决定从今年起每年安排专项经费,重点用于全市农机化信息宣传、农机信息化系统建设与维护、工作交流、人员培训和表彰奖励工作,以鼓励干部职工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宣传农机工作,增强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人员培训,抓好农机化信息宣传队伍建设。要注重人才培养、选拔和使用,培养一批热爱信息宣传工作、新闻敏锐性强、有较好文字功底的通讯员,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农机化信息宣传队伍。要建立稳定的信息宣传员网络,各县市区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1--2名信息宣传联络员,负责信息宣传工作。要推荐1--2个乡镇为市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联系点。市局各单位要明确一名信息宣传员具体负责信息宣传工作。要定期组织信息宣传人员参加新闻理论、信息采编、网络知识等专业培训和参观学习,使他们不断更新知识、开阔眼界,提高信息采编、宣传策划等能力,更好地担负起信息宣传工作的重任。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信息宣传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信息发布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凡涉及农机化重要事件、重大活动,要及时、准确地做好农机化信息发布、新闻发布工作,逐步实现信息、新闻发布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坚持计分考核和情况通报制度。市局定期通报信息宣传工作要点,每季度通报一次各县市区及市局各单位信息上报和采用情况,年终进行统计汇总和排名通报。各县市区要从实际出发,制定信息宣传工作目标,完善考核制度,并定期进行考核。三是落实奖励制度。市局制定全市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办法,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建立信息宣传工作奖励政策,对信息采编和撰稿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调动信息宣传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四是完善协调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经常性沟通和通联协调,定期通报宣传重点,主动提供新闻线索,共同策划报道方案,努力拓宽宣传渠道。加强与党委、政府办公室的联系,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重点地开发农机化信息资源,不断提高政务信息报送水平。五是实行工作表彰制度。定期对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进行评比表彰,总结工作情况,推广典型经验,促进共同提高。
(四)加强信息网站建设,发挥网络信息平台作用。加快推进农机化信息网络和电子政务建设,市局研究制定农机电子政务和网络建设五年规划,争取利用三到五年时间建立起覆盖全市的农机化信息服务网络,实现全市农机化信息资源共享。参照省办“农机化政务信息报送系统”和“农机化网站信息直报系统”,尽快在济宁农机化信息网开通“农机化政务信息报送系统”和“农机化网站信息直报系统”,搭建快捷、通畅的农机化信息采集、发布和交流平台。同时,依托济宁农机化信息网,尽快建设以内部办公网、公共信息网为门户基本结构的政务信息框架及应用服务体系,更好地为基层、为农民机手及农机服务组织、为企业提供技术、经济和市场等信息服务。各县市区要加强市县级农机化信息网站的建设、管理和应用,及时向市局报送网站信息和政务信息,增加信息容量,加快信息更新速度,提高网站建设水平。要开发和整合农机化信息资源,逐步建立全市农机化管理基础资料数据库,政务信息、市场信息数据库和项目数据库等各类应用数据库,为实现农机管理信息化打好基础。
(五)加大宣传力度,巩固农机化新闻宣传阵地。一是通过省办加强与省以上综合新闻媒体的联系,有重点地策划一些有分量的报道,强化济宁农机化在省以上媒体的声音。二是加强与中国农机化导报、中国农机化信息网、山东农机化信息网、《山东农机化》杂志等专业媒体的经常性沟通,确保济宁农机化新闻宣传的“长流水,不断线”。三是加强与济宁日报、济宁电视台、济宁广播电台等市及县级主要媒体的配合协作,不断加大宣传密度,提高宣传质量,巩固济宁农机化新闻宣传的主阵地。四是充分发挥《农机工作情况》和市、县农机化信息网的作用,形成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济宁农机行业媒体集群,不断增强影响力,更好地承担起济宁农机系统“耳目、喉舌、窗口和信息平台”的重要使命。
(六)创新工作思路,开创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新局面。要改变过去一般性情况的信息多,有数据、有分析、有分量的信息少;被动宣传多、主动宣传少,会议宣传多、深度宣传少的局面,探索开展农机化好新闻评选、组织平面媒体农机专版、开辟电视网络农机专栏等宣传新形式,拓展在党报、党刊上的经验宣传和理论探讨等宣传新渠道,形成利用政务信息、新闻媒体、网络媒介等载体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化报道农机化的宣传新格局,不断开创全市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的新局面。各级农机部门特别是从事信息宣传工作的同志,要对农机化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特别是带有倾向性、苗头性、方向性和对全局工作有重要指导意义的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整理出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的高质量农机化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对各级上报的调研文章及有价值的信息,市局将会同有关学术部门进行评审,并向领导部门及有关刊物推荐发表。信息宣传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信息宣传工作的质量,在 “快、精、准、深”上下功夫,及时反映和展示我市农机化工作的新成就、新经验、新亮点,做到重大事件、重要信息、重要典型不迟报、不瞒报、不漏报。
附件:
1、市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2、市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3、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主管领导、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登记表
4、全市乡镇(办)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联系点
二OO七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综合 信息 宣传 意见
济宁市农机局办公室2007年6月12日印发
附件一:
济宁市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为鼓励农机系统干部职工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信息渠道宣传农机工作,探讨农机化发展的理论问题,市局决定对全市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一、奖项设立
全市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奖项分两项:
1、全市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奖5个。由市农机局进行表彰奖励,颁发奖牌。
2、全市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奖20名。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由市农机局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证书。
二、先进单位考核标准
(1)能够正确贯彻执行党在农业、农村和农机工作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5分)
(2)加强组织领导,有明确的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专兼职信息宣工作传人员,具有信息宣传必备的工作条件。(10分)
(3)围绕农机化重点工作,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地对农机化发展中的经验做法及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宣传报道。农机信息报送数、被采用数,在市以上新闻单位发表的稿件数居全市前列,成绩突出的。(50分)
(4)能够完成或超额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各种信息宣传工作任务的。(5分)
(5)有独立的农机化信息网站,并且经常对网站信息进行更新,点击率位于全市前列的。(30分)
三、先进个人考核标准
1、政务信息。被市委、市政府采用的政务信息,每条记10分,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记20分,转报省委、省政府采用的信息,每条记30分。被市局《农机工作情况》采用的信息每条给予撰稿人记3分。
2、网站信息。被济宁市农机化信息网采用的网站信息每条给予撰稿人记1分,被省办农机化信息网采用的网站信息每条给予撰稿人记2分。被中国农机化信息网采用的信息每条给予撰稿人记5分。被网站采用的调研文章、理论文章、通讯每篇给予撰稿人加记3分。
3、新闻稿件。在济宁日报头版发表字数800字以内的稿件给予撰稿人记10分,字数超过800字的每增加100字给予撰稿人记1分。在其它版面发表的稿件给予撰稿人记5分。发表理论文章、调研文章每篇给予撰稿人记20分。稿件被省以上报刊采用的参照以上方法每条再多给撰稿人加记10分。稿件被市电视台、市电台采用的,分别给予撰稿人记10分、8分;稿件被省电视台、省电台等省级新闻单位采用的,分别给予撰稿人记20分、15分;被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国家级新闻单位采用的,分别给予撰稿人记50分、40分。
4、署名文章。在《济宁通讯》、《济宁政报》、《信息与经济》及其它市级刊物上发表的署名文章,字数在1000字以内的,给予撰稿人记20分;字数在1000字以上的,给予撰稿人记30分。在省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文章,给予撰稿人记50分。
5、说明事项。同一篇稿件不重复记分,以所得最高分为最终记分。撰稿人为多人的,按3:2:1的比例进行记分。
附件二:
济宁市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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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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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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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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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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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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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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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局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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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
审批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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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主管领导、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登记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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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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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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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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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宣传工作主管领导 |
姓 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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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宣传工作部门 |
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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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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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宣传工作人员 |
信息员姓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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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全市乡镇(办)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联系点
填报单位: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