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联合转发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鲁人[2008]201号文件,梁山县农机局被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梁山县农机局自成立以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县政府授权,一直行使公共事务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机关使用全额事业编制,经费完全由国家财政负担。为促进我县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编办梁人字[2007]2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梁山农机局符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条件,经向梁山县人事局提出申请,被确定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日前,申请已得到批复,梁山县农机局被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为做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实施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各级公务员管理机构关于参照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他们制定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统筹规划,分步进行。目前,实施工作的初始阶段已经开始进行中,正在做好人员登记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