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全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会议上获悉,济宁市农机局被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批准成为我市首批3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之一。
实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是我局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今后,市农机局将认真按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全面实施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公务员各项管理制度。目前,我局正按照省、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参照管理人员登记的各项工作,为顺利实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