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违法载人是发生农机重特大事故的重要原因,是农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就治理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工作作出部署。泗水县农机局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工作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做好拖拉机登记和年度检验、驾驶证审领、换发、审验、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农村道路安全防控网络完善,拖拉机违法载人和无证驾驶、无牌无证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和维护好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泗水县农机局在加强治理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同时,印刷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拖拉机违法载人工作的公告》1000份,在全县各乡镇(街道)、村及其主要交通路口进行了张贴,现将进一步加强治理拖拉机违法载人工作的《公告》原文转发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拖拉机违法载人工作的公告
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今年以来,拖拉机违法载人交通事故时有发生。1至5月份,全国发生拖拉机交通事故多起,死伤惨重。这些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充分暴露出拖拉机违法载人现象依然突出,一些地方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对拖拉机执法监管不严,农村部分群众安全意识比较薄弱,冒险搭乘拖拉机等问题突出。对此,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就治理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车违法载人工作做出部署。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治理拖拉机违法载人工作公告如下:
一、加强监管,切实落实拖拉机安全监管责任
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强化拖拉机的安全监管,把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构建拖拉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通知要求:农机、公安、交通、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治理拖拉机违法载人工作的合力。
二、开展对拖拉机的清理整顿工作
一是要组织开展对无牌无证拖拉机的专项整治。对于符合登记条件的,依法办理登记,核发牌证,纳入日常管理;对于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并严禁上道路行驶。二是要依法组织对辖区内拖拉机的技术状况进行检验。对于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要严禁继续上道路行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强制报废。三是要依法严查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加强对拖拉机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制止农村群众搭乘拖拉机赶集出行。根据通知要求,下一步将对我县四轮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行为进行严格治理,特别是对违法载人拖拉机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防农机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农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通知要求:一是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按照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部署,深入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活动。在农村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努力增强广大拖拉机驾驶员交通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拖拉机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和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使农民群众自觉抵制乘坐违法载人拖拉机,农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明显遏制。二是要认真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街道)”、“平安农机示范村”、“平安农机示范户”的示范作用,广泛普及拖拉机安全驾驶及操作知识。
四、严格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拖拉机违法载人导致的群死群伤交通事故,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重点要查清:一是查拖拉机登记和年度检验情况;二是查拖拉机的安全技术检验情况;三是查拖拉机驾驶人员驾驶证申领、换发、审验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四是拖拉机安全监管责任制的建立与落实情况。对事故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