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和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在使用中一旦发生事故,要视情况向公安交通部门或者农机监理部门报案。农业机械在公路上发生的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机手要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拨打报警电话122,或者就近向公路巡警报告,由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农业机械在公路外如乡村机耕路、田间和场院等地发生事故,根据《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机手要向当地农机监理部门报案或者就近向乡镇(街道)农机站报告,并请求转送当地农机监理部门处理。机手报案时要讲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机车牌号、大体损失情况,特别要讲明人员伤亡情况,以便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果事故有重大影响或者伤亡严重,要同时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机手参加了保险的,机手要及时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以便保险公司及时勘察理赔。